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冯辉 黄进东
随着小红书、抖音等自媒体平台的发展及带来的经济效益,虚拟财产的分割也成了民事纠纷案件中的新问题。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合伙人去世引发的小红书账户权属纠纷案件。
2018年7月21日,小李(化名)注册了“小李戴”的小红书账号,用于经营发布服装搭配等内容。2019年8月22日,小红(化名)加入合伙与小李共同经营该小红书账号,并将该账号绑定在小红名下支付宝账号用于经营提现。2020年6月,因小红书经营没有起色收效甚微,且有其他经纪公司有意向签小红合作,双方便终止合伙。2022年3月2日,小红罹患淋巴癌去世。2023年,小李重新经营小红书账号用于发布服装搭配、销售服装,但想取得自己经营所得的货款,只能先提现至小红支付宝账户,小李无奈之下,遂将小红的继承人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小红书账号所有权及变更小红书账号所绑定的支付宝账号。
案件受理后,桂阳法院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确认小红书账户权属以及绑定的支付宝账号变更等事项,属于新类型案件,便通过法答网查阅相关案例、咨询类案承办法官。在双方当事人的调解中,承办法官结合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对小红的父母释法明理,告知其本案诉争小红书账户区别于现实财产的物理属性,属于特殊“物”,法律对数据使用和虚拟财产是予以保护的。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小红书账号归小李所有,小红父母协助小李将绑定的小红支付宝账号变更为小李名下支付宝账号,运营小红书账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小李承担。
法官说法:
网络虚拟财产也被称为虚拟财产,是一种能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价值的权利,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生活中,网友的社交平台账号、电子邮箱账号以及网络游戏玩家在游戏中的账号、游戏装备等,均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及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公民的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合法取得的网络虚拟财产权益,虚拟财产权利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责编:刘建军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